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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第 4  季 第 05 週 發刊時間:每週六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愛你的鄰舍,像愛自己

參考經文:馬太福音22章34~46節

22: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41 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 「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 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44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45 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6 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誡命中,哪一條最重要?

傳說有一個外邦人來問兩位猶太拉比──閃麥拉比和希列爾拉比。他問閃麥拉比:「先生,你能否在我單腳站立的時間內,把你們全部的律法教給我,若能,我就作猶太教徒。」閃麥拉比認為他是來亂的,就拿尺打他。這外邦人就去找希列爾拉比問同樣的問題,希列爾回答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其餘的都是這句話的註解。去吧,好好地學。」這人聽了很感動,就開始學習。

很多猶太拉比在想,如何用很短的一句話把信仰講清楚?摩西五經中關於「你不可、你要……」的誡命,加起來共613條,其中248條是命令,365條是禁忌。根據猶太拉比的教導,248代表全人,365代表每一天,意指「全人」、「每一天」都要遵守上帝的誡命。但律法誡命這麼多,到底哪一條最重要?今天的經文,耶穌用「兩條」誡命回答律法教師的問題。耶穌說:「你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接著又說:「第二條也一樣重要:『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律法教師問耶穌哪一條誡命最重要,耶穌卻說:「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12章31節,和合本)。「愛上帝」和「愛人」可說是耶穌整理出來的答案。耶穌引用申命記6章4~5節作答,而非出埃及記十誡的第一誡,其智慧在於:人對第一誡只知其內容,但如何回應更重要。

◆從冰冷的條例,到溫暖的關係

原本猶太拉比傷透腦筋,那麼多條例要遵守,哪一條最重要?耶穌說要「愛人如己」,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譯為「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愛鄰如己。首先,耶穌的回答把問題帶到一個總結:從冰冷的條例,到溫暖的愛的關係。換句話說:重要的不是你把誡律背得多熟、知道哪一條最重要,那只是冷冰冰的法條;重要的是在這些條例下,你與上帝之間有沒有愛的關係,這個「愛」的關係比條例重要。第二,把關注的目標從遠遠的上帝,拉到很近的鄰居。如果說,最重要的誡命就是愛上帝,那麼你如何愛上帝?耶穌說:如果你真的愛上帝,你就會愛有上帝形像的鄰居!耶穌有智慧地提及愛人如己,用離我們很近的「鄰居」,讓我們查驗自己是否愛上帝。

近年來,從鄉鎮到都會區,很多教會都開始做社區事工,包括關懷老人、快樂兒童營、學童課輔。社區服事最大的挑戰與困難,不是經費、場地、人力,而是教會信徒的舊思維、害怕牧師比較疼「外面的人」,比較不「顧」教會。信仰傳承多代的信徒或許比較會讀聖經、唱聖詩,卻很不習慣讓「鄰居」進來教會。

2005年~2013年,我經常到各處分享生命教育的議題,曾在7月天到一個偏遠部落,為「生命教育事工」請安講道。禮拜天一大早,天氣就好熱,我穿上牧師服已經滿頭大汗。從牧師館走向相隔兩條巷子的教會,突然有人撲向我,我嚇一大跳,很直覺地推開,才發現是個全身髒兮兮的小女孩。腦中突然閃過一個想法:「希望沒碰髒我的講道服。」

當時,身旁接待的人說:「沒事,她把妳當師母了。她母親不在身邊,常抱著師母叫媽媽,5歲了,話也說不清楚……唉!」我一陣鼻酸,對自己下意識推開她覺得很抱歉。我常說我愛孩子,竟推開一位可憐失親的孩子!那天我講道的經文剛好是「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我哽咽地告訴會眾我的舉止。我常說我愛孩子,此刻卻沒有行出來。耶穌說:「你去,照樣做吧!」可見我還沒真的把耶穌的教訓活在我的生命裡。我很會講生命教育議題,但還需要再不斷地學習生命教育的實踐。

◆遵守誡命vs.敬拜上帝的儀式

馬可福音12章28~34節也記載這段論辯,耶穌說:「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經學教師回答:「上帝是唯一的,祂以外沒有別的。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上帝,又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這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如果我們愛上帝、也愛人,這樣比每個主日做禮拜還好。耶穌也認同,遵守上帝的誡命,比敬拜上帝的儀式還重要。

我們的主日學教育教導了許多熟悉聖經故事的學生;然而,多數的孩子熟悉聖經故事、會背誦金句,卻無法虔誠參與禮拜,更不用說熱心傳福音、服務社區、愛鄰舍。上帝喜悅我們主日的敬拜,更在意週一到週六的生活,有否按照主的話去「做」主日所聽到、所學到的道理。法律教師的問題不是不會背誦法律條文,他的問題是知道卻無法去行。

路加福音10章24~37節同段故事,記載耶穌在最後問律法教師說:「哪一個是遭遇到強盜那人的鄰人呢?」「當然是那個以仁慈待他的人!」也就是那位替傷者包紮、拿錢出來救治的撒馬利亞人。所以反過來說,那個需要的、欠缺的,就是你的鄰舍;用行動去關懷他的需要,就是愛鄰舍。耶穌說:「那麼,你去,照樣做吧!」(路加福音10章37節)前文提及,希列爾拉比是跟那個外邦人說:「去吧,好好地學!」耶穌所說的,卻不只是學而已,更要「去,照樣做!」

我們愛上帝雖然不夠完全,但上帝仍會接納我們說:「沒關係,你就用你不完全的愛,去愛你周圍的人,供應他們的需要。」我們愛上帝,就遵照祂的誡命去行;若做不了,就求祂賜下豐盛的慈愛,接納我們的不完全,讓我們繼續去做!

討論題綱:

1.你認為在這個故事裡面的律法教師是探索信仰?還是來試探耶穌呢?從他的提問,我們學到哪些功課?

2.你認為,上帝在你的心裡的地位夠「上」嗎?你真的以祂為最優先嗎?或者你只是嘴巴稱祂為上帝而已?

代禱事項:

1.求主幫助我實踐「愛鄰如己」的誡命,把信仰實踐在生活中。

2.上帝要我們愛別人像愛我們自己,其實我們做不到,我們沒辦法靠著守誡命、律法來進上帝的國,我們要靠的是恩典,求上帝幫助我們。

祈禱文:

親愛的主耶穌!祢知道我愛祢,我承認我愛祢,但是有時候我就像彼得一樣愛不來,愛祢不夠。求祢接納我們的不完全,用祢的愛激勵我們,也讓我們真的可以愛鄰舍如同自己,用這樣的愛來練習愛我們周圍的人,讓我們看見人有需要的時候,真的能夠實踐愛的行動。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行動參考方案:

1.設計愛心關懷活動,記錄自己做得到的與做不到的。當記錄到已經改變的,就一一獻上感恩並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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