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 新眼光首頁 ∥ 研經網站 ∥ 訂報退報
|
2019
年 第
3
季 第
05
週 發刊時間:每週六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
最重要的事
|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12章13~21節
》
12:13 群眾當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老師,請吩咐我的兄弟跟我分父親的遺產。」 14 耶穌回答:「朋友,誰指派我為你們審案或替你們分家產呢?」 15 於是他繼續向大家說:「你們要謹慎自守,躲避各樣的貪婪;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富裕,他的真生命不在乎他有多少財產。」 16 於是耶穌對他們講一個比喻:「有一個財主,田產豐富; 17 他心裏盤算著:『我沒有夠大的地方來儲藏所有的榖物,該怎麼辦呢?』 18 他又自言自語:『對了,我要把原有的倉庫拆了,改建更大的,來存放五榖和別的貨物, 19 然後我要對自己說,幸運的人哪,你擁有一切好東西,足夠你多年花用,慢慢享受,吃吃喝喝,過舒服的日子吧!』 20 可是,上帝要對他說:『你這個糊塗人,就在今夜,你得交出你的生命;那麼,你為自己所積存的一切財物要歸給誰呢?』」 21 耶穌結論說:「那為自己積聚財富、在上帝眼中卻不富足的人也是這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