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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第
3
季 第
10
週 發刊時間:每週六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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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上帝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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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12章1~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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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上主在埃及對摩西和亞倫說: 2 「這一個月要作為月份的開始,作為一年的第一個月。 3 你們要把我的指示教導以色列全體人民:在本月初十日,每一戶的戶長必須為他一家挑一隻小羊或小山羊。 4 如果他家人少,吃不了整隻羊,他可以跟鄰居分一隻,以人數和食量的比例分配。 5 你們用綿羊或用山羊都可以,但必須是一歲大的公羊,而且是沒有殘缺的。 6 到了本月十四日晚,以色列全體人民要殺他們挑出的牲畜。 7 人民要拿一些血塗在屋子的門框和門楣上,並且在屋裏吃羊肉。 8 那一晚他們必須吃烤的羊肉、苦菜,和無酵餅。 9 羊肉不可生吃,也不可吃用水煮的,必須吃烤的整隻羊,包括頭、腿,和內臟。 10 不可剩下留到第二天;剩餘的要在當夜燒掉。 11 你們吃的時候,要快快地吃;要束緊腰帶,穿上鞋子,拿著杖。這是上主的逾越節。 12 「那一夜,我要巡行埃及,殺死一切頭胎生的,不管是人是牲畜,都要殺死。我要懲罰所有埃及的神明。我是上主。 13 門框上的血是你們所居住房屋的記號。當我看到這血,我要越過你們的家。在我懲罰埃及人的時候,絕不傷害你們。 14 你們必須紀念這一天,為上主守這節。你們的子孫也應該守這節,立為永遠的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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