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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不是搶奪,而是給予

參考經文:阿摩司書3章1~15節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那些人在他們的宮殿裡堆滿了搶劫和剝削來的財富;他們不懂得什麼是公平交易。」(阿摩司書3章10節)

先知阿摩司的時代,大約在主前第8世紀,當時北國以色列王是耶羅波安二世,在位統治41年。當時,以色列國力強盛,國界擴展到大衛時代的疆界;又與其他國家通商,豐富了國家的資源和經濟實力,各城市優雅秀麗,每個宮殿滿有威榮。富人擁有以昂貴象牙裝飾的冬屋與夏屋,屋內鋪設繡花毯的華麗臥榻,他們栽種美好的葡萄園,用上等的油抹身。當人沉浸在如此美景而以為一切甚為美好時,先知卻指控這些是搶劫與剝削而來的財富,是因著販賣老實人、壓榨窮人搶奪其口糧、抬高物價、用假法碼和小升斗欺騙顧客、用高價賣出劣等的麥子得來的。

搶劫剝削,是上主眼中的罪。搶奪剝削,乃無視社會共同遵守的交易秩序,並以欺壓及暴力對待平民,只為滿足自己的利益,為自己積攢不義之財。搶奪剝削,更是藐視上主的律法。利未記19章13節記載:「你們不可剝削或搶奪同胞。不可延遲付工人的工錢,即使一夜也不可。」搶奪剝削而來的財富,是虛假的富有,假裝的富有。搶奪剝削呈現出內心的缺乏貧窮──我沒有,所以要搶奪財富來使自己富有。搶奪剝削的禍根,也可能來自內心的不滿足與貪婪──我有,但我還要更多來滿足現世享樂的慾望與虛榮,更以罪惡的手段聚歛財富,讓欺騙、詐取、豪奪、剝削、搶劫參與其中。

真正的富有,是通過給予別人而成為富足者。人不是現世財富的主人,只是管理者,應將財富當作愛人的工具,如果能付出、能給予、能犧牲,那就是富足的人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8章9節說:「你們已經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是富足的,卻為了你們的緣故使自己成為貧窮,目的是要你們由於祂的貧窮而成為富足。」我們也都因著耶穌的給予,而成為富足的人。

基督教芥菜種會創辦人孫理蓮,身邊常常只有兩件衣服,一件深色的是為告別式所需,一件是亮顏色的是為喜事預備。她卻在1952~1969年間,於台東成立山地診療所、保姆訓練班、肺病療養院、馬利亞產院、學生宿舍,如母親般照顧東部地區的原住民,一生幫助無數的失依孤兒與弱勢家庭,她以堅韌之慈母心腸,護衛台灣土地,來成為眾人的母親。孫理蓮常說:「不是我給你,是耶穌給你。」真正富有的人,是因著耶穌成為樂意給予的人。


默想:

試想,我最近曾搶奪別人什麼東西?我曾給予別人什麼東西?

祈禱:

親愛的上主,求祢居住在我內心,成為我的至寶與富有。我要因主的恩典而心滿意足,因分享這恩典而喜樂滿溢。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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