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首頁 > 電子報 > 新眼光讀經 > 每日新眼光
 
新眼光讀經

每日新眼光
每週新眼光
英文每週新眼光
少年新眼光
新眼光讀經簡介
新眼光讀經計劃
如何使用每日新眼光
如何使用每週新眼光
如何推動新眼光讀經運動
共同經課表及教會節期簡介
研讀聖經參考書籍
為新眼光奉獻代禱
APP下載
 
轉載聲明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眼光首頁線上聖經閱讀訂報退報友善列印
2023050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參考經文:約書亞記20章1~9節

上主吩咐約書亞對以色列人民說:「你們要照著我叫摩西傳達給你們的命令,指定一些城作為庇護城。」(約書亞記20章1~2節)

有一次,筆者參加福音隊,某天晚上發現女同工們在房間裡聚集,越聊越激動。後來,從一位同工的回報得知,這些姊妹當時正猛烈批評某位男同工,一人一句,越說越生氣。詳細了解原因之後發現,原來那些姊妹認為那位男同工喜歡上一位女同工,但女同工並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因此,無論那位男同工有任何貼心的舉動,都被女同工視為獻殷勤、甚至是噁心之舉。這些姊妹跟著附和,把這位男同工越說越糟糕,幾乎一發不可收拾。幸好,最後上帝開路,彼此化解了誤會。

人性就是這樣,看見別人的缺點就緊抓不放,甚至拿放大鏡檢視,直接貼標籤說:「他就是這樣糟糕的人。」當負面標籤一貼上,人們常會跟著附和,一起丟石頭。或許上帝就是針對人性這個缺點,叫約書亞設立庇護城,讓非故意犯罪者不致於承受過重的刑罰。經文描寫,非蓄意殺人的人,可以到庇護城躲避尋仇的人、得到庇護,即使尋仇的人前來,城裡的人也不能把他交出去。我們當知,即使在現今的民主國家,過失殺人者仍要承擔刑罰。就算殺人者已接受法律制裁,受害者家屬和親友也未必諒解,私下報仇的可能性仍高。因此,現代社會可以透過法律和監獄制度,促使犯罪者為犯行付出代價,並透過矯正教育促其改過向善,復歸社會。古代以色列則靠上帝設立的庇護城保護非故意犯罪者,但這或許也是另一種形式的監獄,因他們的生命雖受保障,卻不能隨意回家。

2014年在台北捷運犯下殺人案的鄭捷,造成4死、24傷。辯護律師黃致豪曾為鄭捷在法律前的平等和人權努力過,但許多人無法理解死刑犯的辯護律師,認為他是為錢賣命,甚至罵他「魔鬼代言人」。事實上,台灣的法律規定,即使是死刑犯,也需要為其辯護,若沒經過辯護過程就判刑,是違背法律的。當時,黃致豪律師向鄭捷表明,這樣的案件在台灣有99.9%的機率會被判死刑,但還是可以努力讓審訊與判決過程盡量公開透明。結果不如人意,除了戒嚴時代外,沒有任何死刑犯從判決到執刑是如此迅速。鄭捷從死刑定讞到槍決僅19天,連黃律師都是在執刑當天早上被記者通知才知道。雖然都是死刑,但鄭捷的死刑似乎超過他所當承受的。

別忘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耶穌基督為了我們必死的罪,走上十字架的道路,聖靈成為我們的辯護律師,因此我們更應該效法基督,支持並維護每一位受害者與犯罪者應有的權益。


默想:

我們的社會是否有讓犯錯者承受超過他們當承受的責罰?

祈禱:

主啊!幫助我看見每一個人的生命價值,使我充滿愛心,能為每一個犯罪者和受害者祈禱。奉主名求,阿們。

 

 

Copyright © 2000 - www.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 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