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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在路上跟隨主

參考經文:馬可福音10章46~52節

耶穌說:「去吧,你的信心治好你了。」盲人立刻能看見,就跟隨著耶穌走了。(馬可福音10章52節)

1980年代,筆者就讀國小,那時放學要排路隊。在回家的路上,沿途與同學嬉戲玩耍,或去小店讓有錢的同學請吃零食,好不快樂。兒少時期我們家並不富裕,沒什麼物質的享受,但父親帶我與哥哥、姊姊去看電影的記憶,至今讓我印象深刻。當時從家裡到電影院大概要走40分鐘,這一路上,我一直欣喜若狂地跟著父親走著、跳著。每個人的一生,都有不同的路要走,走在什麼樣的路上,會讓你雀躍不已呢?

馬可福音10章52節,和合本2010年版的翻譯是:「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盲人立刻看得見,就在路上跟隨耶穌。」耶穌讓盲人乞丐巴底買的視力恢復,這是馬可福音記載耶穌最後一次施行醫治的故事。這個故事引出感動人心的高潮,指出福音書的目的:我們應當「在路上」跟隨耶穌。

我的父親70歲以後,罹患過直腸癌、皮膚癌和淋巴腫瘤。從生病期間到病癒後,他以重症患者的身分,和一些基督徒醫護人員組成關懷小組,每週固定在醫院關懷罹患癌症的病友。他總是喜樂地以癌症患者身分,對病友說:「我是一個得著癌症的人。恁看我,信耶穌真好,真正有平安。」父親在人生路上緊緊跟隨主,在醫院安慰病人,傳福音,不少人對他生重病還能服務人而驚訝不已!我看過父親在病房痛楚難捱的樣子,但他並不因此憂愁,反而因著與主同行而充滿活力,我被他勇敢樂活的態度深深感動。

美國社會改革家、人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牧師(Martin Luther King),也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的「非暴力抗爭」的信念,主要是扎根於馬太福音5章中耶穌對門徒的教導:「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讓他打吧!」(40節a)「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44節)以及馬太福音26章52節,耶穌在被捕時仍對門徒說:「把刀收起來!因為凡動刀的,一定在刀下喪命。」金恩牧師主張以非暴力的公民抗爭,爭取非裔美國人的基本權利,最終成為美國民主自由進步的象徵,這是金恩牧師在路上跟隨耶穌的佳美腳蹤。

基督徒是「罪得赦免、病得醫治」的耶穌跟隨者,盼望我們也像巴底買一樣,喜樂無悔地在路上跟隨耶穌。


默想:

從今天的經文省思,我有在路上跟隨耶穌嗎?我身邊有哪些跟隨耶穌的信仰典範?我可以跟他們學習什麼?

祈禱:

感謝上帝的慈愛,通過耶穌基督的救恩,使我能走在跟隨耶穌的路上。求聖靈堅固我的信心,使我在這條路上喜樂無悔地走下去。奉主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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