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首頁 > 電子報 > 新眼光讀經 > 每日新眼光
 
新眼光讀經

每日新眼光
每週新眼光
英文每週新眼光
少年新眼光
新眼光讀經簡介
新眼光讀經計劃
如何使用每日新眼光
如何使用每週新眼光
如何推動新眼光讀經運動
共同經課表及教會節期簡介
研讀聖經參考書籍
為新眼光奉獻代禱
APP下載
 
轉載聲明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眼光首頁線上聖經閱讀訂報退報友善列印
20250122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祭司的女兒,妳可以回家!

參考經文:利未記22章1~33節

但是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沒有兒女而回到娘家來住,她就可以吃父親作祭司所收到的食物。只有祭司家的人才可以吃祭物。(利未記22章13節)

利未記的主題是「聖潔」,當中提到祭司和以色列人必須遵守的條例。祭司的主要角色是代表人民向上帝獻祭,祭司要站在上帝和人民之間,執行宗教儀式,因此必須嚴格遵守上帝頒布的規例,以保持聖潔。不過,舊約中的律法條文只能使人知罪,因為沒有人能靠著自己守全律法,所以新約將盼望指向真正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唯有祂能為我們贖罪,使我們與上帝恢復和好的關係。

祭司原是聖潔的職分,可惜後來他們把保持聖潔變成表面的宗教規定,讓一般人難以遵行。當上帝的獨生子耶穌降世為人,祂把天父的心意顯明出來。耶穌把舊約所有法律的真義,總歸如利未記19章18節b:「要愛自己的鄰人,像愛自己一樣。」簡言之,就是「愛人如己」。可見,聖潔的律法和上帝的愛是彼此相容的。

利未記22章提到,只有祭司家的人才可吃神聖的祭物,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平民,就不可吃。但祭司的女兒若被休回娘家,就可以吃父親作祭司所收到的食物。這句經文透露,即使是祭司的女兒,當時也可能因故被休。那時代,男人若不喜悅他的妻子,只要硬著心,幾乎任何理由都可休妻。當時的女性沒有社會地位,很難靠自己獨立生存,沒有孩子而且被休的婦人,更顯得羞辱和沒有價值,幾乎無立足之地。然而在利未記卻出現這個條例,告訴祭司的女兒,遇到這種狀況時,可以回到娘家,飲食起居得到照應。

近年來看到信徒離婚的事件逐漸增多,有些甚至是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優秀青年。剛開始我很難接受,感慨世風日下,內心又氣又痛。但我也發現,家教嚴格、注重表現的基督徒,很難成為被迫離婚的女兒的後援。有的會追究女兒到底犯了什麼錯,以致「被離婚」呢?是不是沒有扮演好妻子的角色、沒達到賢妻良母的標準?有的則抱持「家醜不可外揚」心態,直接告訴她不要回家,免得被親友、教會信徒看笑話。在關懷代禱的過程中,我讀到利未記22章13節這句經文時深受感動,開始學習接納那些離婚的女兒回自己的娘家。其實她們回家之後,還有好長一段恢復之路要走。在這過程中,最不需要的是「自以為聖潔」,最需要的是陪伴她們,遵照耶穌的教導來「愛人如己」。


默想:

我是否曾被「自以為聖潔」的基督徒傷害?是否曾「自以為聖潔」而傷害他人?

祈禱:

親愛的天父上帝,赦免我曾經無情地論斷那些達不到標準的弟兄姊妹,傷害了他們的心,也求祢幫助我原諒曾經傷害我的人。求聖靈以屬天的愛澆灌我,讓我成為聖潔,能夠愛人如己。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Copyright © 2000 - www.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IC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資訊中心 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