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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最大的賞賜──信心

參考經文:民數記26章52~65節

上主曾經說過,他們都要死在曠野;除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們都死了。(民數記26章65節)

你有房地產嗎?若沒有,會覺得缺憾嗎?「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深入台灣人的心,即使政府有意幫助年輕人減輕購屋壓力,推出友善政策,但很快就被房地產投機客找出鑽漏洞的方法。《天下》雜誌2015年有篇文章〈德國:住宅不是商品,是人權〉,探討台灣居住正義的問題,提到居住正義應落實於法律與政策上。10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與房價有更趨於公平正義嗎?答案似乎是「沒有」!這恐怕是台灣社會從政府到人民都無法解決的難題。

民數記26章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第二次數點人口,目的除了因應戰爭(2節),還有進入應許地後的分配土地(52~56節)。上帝如何為以色列人分配產業?從經文可看到兩個原則:一、根據各支族人數多寡分配,大的土地給人數多的支族,小的土地給人數少的支族(53~54節)。這種按照需要分配的原則,不僅針對土地,也包括生活上的其他需要。例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時,上帝賞賜嗎哪給他們,「撿多的沒有剩,撿少的也不缺」(出埃及記16章18節a)。耶穌也曾教導門徒這樣向天父祈禱:「賜給我們今天所需的飲食。」(馬太福音6章11節)可見,第一個原則是根據需要。

第二個原則是抽籤,此舉可視為根據上帝的主權。箴言16章33節如此說:「人儘管抽籤問卜,但決斷在乎上主。」可見,透過抽籤分配土地,能照顧個別的需要,又能顯明上帝的主權。雖然,這種土地政策對現代人來說有些難理解,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土地的主權始終在於上帝,知道土地既不是商品,也不是上帝最大的賞賜,因為上帝給人最大的賞賜是信心,讓人全心信靠祂。

同樣是以色列人,利未人並未分配到土地為產業(26章62節),因為他們得到更寶貴的應許:「利未支族不像其他支族分配到土地;他們照上主──你們上帝的許諾,享有以上主作為產業的福分。」(申命記10章9節)既然利未人不會分配到土地,為何還需要數點?原因在於利未人是所有以色列長子的代表(參閱民數記3章40~43節)。既然是長子,所得的福分必然不少,否則當年雅各就不至於和以掃爭長子名分了。

今天的經文提到,除了迦勒和約書亞,其他第一代出埃及的人都死了。不論在曠野漂流(沒土地),或到應許之地(得產業),他們始終相信上帝,上帝給他們最大的禮物就是信心。


默想:

主是我一切福分的源頭!

祈禱:

天父上帝,感謝祢賞賜我所需要的,更感謝祢在我還沒祈求的時候,就將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賜下。我的生命屬於祢,並因祢而豐盛。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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