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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信仰的真相

參考經文:路加福音20章20節~21章4節

他們吞沒了寡婦的家產,然後表演長篇的禱告。他們一定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路加福音20章47節)

法國文學作品《小王子》有句經典台詞說:「只有用心看,才能看清楚,重要的東西是眼睛看不見的。」確實,人看到的常常只是外表,能真正看出內涵和真相的少之又少。在今天的經文中,那些外表看起來敬虔的經學教師,就被耶穌看穿是假敬虔的人。

過去,因為經文段落的劃分,往往讓人只看到「窮寡婦的奉獻」,並將其解釋為「毫無保留的奉獻」的最佳範例。然而,藉由經文的重新分段,我們可了解這個故事其實是在指責經學教師的最佳明證。當我們對這一大段經文有新的了解和詮釋,可發現耶穌在21章4節b所說的:「可是她已經很窮,卻把自己全部的生活費用都獻上了」這句話,並不是對寡婦的稱讚,而是讓閱聽者反思:當寡婦因經學教師的教導而把一切都奉獻時,她的下一餐在哪裡呢?誰又能照顧她的缺乏呢?從耶穌的這句話可看見,祂是在批判經學教師濫用人們對上帝的敬虔,藉此剝削社會邊緣人和弱勢者的家產,再以假虔誠的長篇禱告來遮掩自己的貪婪。

耶利米書22章3節寫明,上帝吩咐人要照顧孤兒寡婦和外僑,若有人欺壓弱勢者,就是漠視上帝的公義。路加福音4章16~19節記載,耶穌在安息日來到會堂,有人把先知以賽亞書給祂。祂就打開書卷,宣讀這段話:「主的靈臨到我……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祂子民的恩年。」可見,信仰從來不是成為壓迫他人的工具,而是要使人從上帝的話語得釋放、得光明、得自由。

有一次,我和會友一起探訪時提到,想在新任長執就任時,仿效耶穌的樣式行洗腳禮。結果,會友回應說:「你們是牧師,牧師是高高在上、神聖不可侵犯的。」那時,我和先生異口同聲回答:「牧者是要服事人,若只想受服事,那叫『教主』。」

信仰從來不是用嘴巴說的,而是要實踐出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史中,有許多以生命行出信仰內涵的人,無論是早期宣教師馬雅各、李庥、馬偕、巴克禮,還是後來的蘭大衛醫生一家人、瑪喜樂阿嬤……都是如此。此外,在嘉義東石致力照顧身心障礙者的蒲敏道、在台東創立公東高工的錫質平等天主教神父,也都是用生命活出信仰真實內涵的人。相對於那些只會說卻不會做的經學教師,我們看到什麼才是敬虔又活出信仰內涵的生命樣貌。


默想:

我是否披著宗教的外衣,實際上卻對人行打壓、欺負之實?我是否高舉自己,而忽略彰顯上帝的榮光?

祈禱:

主啊,求祢幫助我認清信仰的本質,活出真實的生命,而不是帶著敬虔的外表,做出讓祢厭惡的事。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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