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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9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活出上帝的心意

參考經文:申命記24章1節~25章19節

你們切不可在上主──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犯了祂所厭惡的罪。(申命記24章4節b)

申命記24章1~4節雖記載離婚的條例,不代表人可以隨便離婚。第5節提到:「剛結婚的人不必服兵役,也不必叫他擔任公職;要讓他有一年的假期,留在家裡,使妻子快樂。」可視為對婚姻經營的看重。不過,對新約時代的基督徒而言,即使離婚,仍要相信「上帝依然愛我」,因為沒有任何事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

25章1~3節記載,兩人發生糾紛時,對有罪者的處罰不得鞭打超過40下,若超過此數便是公開侮辱他。保羅曾於哥林多後書11章24節提到,他因傳福音曾被猶太人鞭打5次,每次40減去一下。猶太人就是根據本段經文,怕把人打過頭而得罪上帝。

25章4節指出:「牛正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章和提摩太前書5章引用這段話,進一步說明在教會服事的工人及傳福音的傳道人,理當得到教會供給。對保羅而言,「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哥林多前書9章14節)「善於領導的長老們,尤其是在講道和教導上特別努力的,應該得到加倍的酬報。」(提摩太前書5章17節)

曾聽一位資深牧者說,長老教會規定只要有30位成人會員就能成為堂會。他認為,這30位信徒若每個月都能遵守什一奉獻,按30位信徒聘1位牧師的原則聘牧,傳道人就能更專心牧養,也能避免傳道人只想去大教會或都市教會,在偏鄉小教會待不住的情形。可惜,此論點有些曲高和寡。今日的長老教會,即使信徒逾百名,大部分仍由一個牧師牧養,繁忙的牧會工作讓牧者分身乏術,很難再去關注年輕人,若無同工協助,很容易導致人才斷層。今日長老教會無法更新,不是只有牧者的責任,而是應該思考是否在各族群,如松年、婦女、年輕人、兒童等,都有牧者或專職同工來關懷呢?

今天所讀的律法條例,可說是十誡的延伸,這些都提醒我們,應積極承擔起上帝兒女的責任,在生活中活出上帝的愛,而非忽視聖潔生活,消極的想盡辦法進入灰色地帶以避免刑罰。今天,很多基督徒對遵守律法非常作難,認為只要有愛就夠了。殊不知,耶穌來,是為了成全律法,幫助我們在生活中能活出上帝的榮美,藉以提升生命的層次。但願我們的生命能轉化為鹽、我們的生活能轉化為光,讓我們在世人面前成為見證,引領人歸向上帝。


默想:

對於信仰生活,我怎麼活出上帝的心意?我有疼愛教會牧者、尊重牧者嗎?

祈禱:

主上帝,謝謝祢看顧我每天的生活,願我的生命能有主耶穌的馨香,來榮耀祢。奉主耶穌的聖名祈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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