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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1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刻在心版上的新約

參考經文:耶利米書31章15~40節

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章33節)

猶大人被擄時,巴比倫人將他們暫時囚禁在耶路撒冷城北邊8公里左右的拉瑪。從拉瑪可以望向以法他(伯利恆)的蕾潔墳墓(參閱創世記35章19節)。先知耶利米在拉瑪被擄的人群中,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讓耶利米自由選擇,要與被擄者一起到巴比倫或是要留在猶大。耶利米選擇留在受盡摧殘的猶大地,要跟貧困的猶大人民患難與共。耶利米在拉瑪獲釋後,望向以法他,想到墳中的蕾潔曾為孩子約瑟被賣到埃及而哭泣。數百年後,她的子孫以色列被亞述滅亡,猶大人民受巴比倫所擄,孩子們死了,蕾潔必為他們號啕痛哭,不肯接受安慰。然而上主應許說:「別再哭了!擦掉眼淚吧!你為兒女辛勞不算徒然;他們要從敵國回來。你的前途充滿希望;你的兒女要返回故鄉。」(16~17節)

耶利米書31章31~34節,是整卷耶利米書的核心信息。被擄餘民歸回的時刻一到,上主就要與全以色列人訂立新約。上主領以色列祖先出埃及時,曾跟他們立下西奈之約,然而他們破壞了這約,而招致審判、被擄。新約與西奈之約截然不同,後者是把上主的誡命刻在石版上,前者是把上主的誡命刻在心版上。歸回的子民將樂意遵行、謹守新約,且是基於個人心靈的催逼而產生的內心意願,而非基於外在責任或律法的要求。

上主與全以色列人立下新約,顯明全以色列人真正是上主的子民,上主也要成為他們真正的上帝。上主要先知耶利米傳達安慰盼望的信息:以前刻在石版上的西奈之約,將要由刻在心版上的新約所取代。人的內心要改變,對上主的順服不再是表面的奉行禮儀規條,而是從心裡真正地委身。新約使人與上主建立親密的團契關係、對上主有深刻的認識、明白上主赦罪的恩典。新約的信息不僅關乎全以色列人,更是關乎全人類的命運。

上主與以色列的先祖立西奈之約時,他們需要摩西像教小孩子一樣地教導他們,又要把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門框和大門上(參閱申命記6章8~9節);而刻在心版的新約,不再需要別人教導說「要認識上主」,因為每個人都從心裡真正認識上主了。真正對上主的認識,不是表面的認知,而是內心願意將自己的生命全然委身於上主,並與上主建立親密的關係。人若願意將生命全然順服委身於上主,上主便要赦免他們的罪,不再記住他們的過犯。


默想:

我是從內心親自認識上主?或仍要別人催促教導?

祈禱: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將生命之道指示我,並將祢的律例刻在我的心版上,使我一生樂意委身順服祢。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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