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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宣教委員會

原宣傳道幹事 Sudu Tada 牧師
原宣教社幹事 Omi Wilang 牧師
原宣教育幹事 Rii Taljimaraw 牧師

兩個人合力可抵抗一人的襲擊,單獨抵抗就無把握。
三股合成的繩子是不容易拉斷的。
傳道書4:12

你要全心、全情、全意、全力愛主—你的上帝。
第二是: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沒有其他的誡命比這些更重要的了。
馬可福音12:30~31

事工理念

2024年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經歷設立70週年的洗禮與2025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160週年的各項慶典活動之昇華下,無論在宣揚福音、培育上帝的兒女、愛心服事、社會轉化、關心受造界、福音與文化六大面向的整全宣教聖工上,都呈現普世、本土的宣教價值。無可諱言,這些宣教核心價值並非憑空建立的,而是踏著信仰先輩的腳蹤和血汗形塑而來的。

就原住民眾教會的宣教而言,經歷台灣多元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藝術的影響,這個影響不僅是教會、信徒的改變,對於社區的改造、族群意識的提升,以及文化生活的品質與存續,皆足以證明原住民的宣教的普世和本土的價值,這也是我們大能上帝對我們教會的賜福與帶領。直至今日,這美好的生命見證仍遍及於台灣各個原住民聚落,以及鄉鎮都市。

即便如此,我們仍面對原住民族人自信心及認同的危機、經濟資源發展與不均與就業機會的困難、親子教育與青少年諸問題、原住民學生學習適應與人才培育問題、土地流失,以及語言能力弱化等等問題。尤其是在國土的認同上,我們仍要努力,過去情境仍沒有長足的進步,不少台灣原住民仍然認同中國是他/她們的祖國,即便不喜歡獨裁政權,喜歡民主自由,每當碰到選舉或決定自己命運的取向時,仍會支持親中、傾中的政黨,甚至與這些政黨共同舔共而不自知;原住民宣教委員會雖非政治團體,仍需因基督的愛與公義,必須不斷地扮演好先知性的角色,為公義發聲。

「同心愛基督、團結顧台灣」是我們總會2026~2027年的宣教主題與目標,是建造台灣走向行公義好憐憫的道路,更是建立上帝國宣教的重點事工,因此深切期待本委員會與原住民各中會/族群區會同心合一,全力以赴來落實,來見證。為了要達成這宣教目標,宣教六大面向仍是我們不可捨棄的宣教向度,即「宣揚福音」、「培育上帝的兒女」、「愛心服事」、「社會改革」、「關懷受造界」、「福音與文化」。

事工目標

傳道與宣教:協助原住民教會與各中會/族群區會強健組織發展與提升領袖素質,積極開發平地與原住民城鄉夥伴宣教,使原住民教會成為部落與台灣盼望的記號。

社會與公義:參與社會改革與民主運動,串連草根組織為原住民權益運動服務,回歸原住民族為主體的歷史正義,以行動參與台灣社會轉型成為族群公義與自由和民主的新國家。

培育與研究:基督教教育事工的理念推廣與組織化。持續記錄與整理原住民教育資源現況之相關研究參考資料。累積原住民處境教育素材,使福音與文化、神學、信仰教材可以平民化推廣。

事工計劃

一、傳道事工

(一) 傳道事工

  1. 原住民小型教會宣教方案
  2. (1) 落實小型教會方案宗旨,協助小型教會牧者生活所需,使牧者全心專職,關照牧養主的羊群,促使教會質和量並進。
    (2) 補助原則和優先考慮對象: 新進傳道師; 支會同工。
    (3) 一人補助一期三年,最長補助兩期,共六年。
    (4) 小型教會方案之牧者應每年至少一次提出牧會報告書,由中會/族群區會評鑑。
    (5) 年度活動:視經費餘絀情況,每年六月舉辦小型教會方案研習會或分享會。
    (6) 實施細則辦法如下:

    第一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為關懷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屬下小型教會,特別以「原住民小型教會宣教方案」(以下稱小型教會方案) 之計畫名稱來推展。

    第二條 小型教會方案關懷對象以支會為主,關懷對象是該小型教會牧者, 但不受牧者調派影響。

    第三條 小型教會方案由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按各中會/族群區會小型教會數額來分配款項,由各中會/族群區會自行決定補助教會數及額度。

    第四條 小型教會方案補助年限為三年,滿期後得申請一次,最長六年。

    第五條 小型教會方案之牧者應每年至少一次提出牧會報告書,由中會/族群區會評鑑。

    第六條 小型教會方案之牧者應參加總會、中會/族群區會舉辦之研習會。

    第七條 執行小型教會方案期間,若遇以下情形應由中會/族群區會認定立即停止補助:

    一、小會提出牧者牧會情形不佳者。
    二、牧者及教會不積極參與總會及中會/族群區會宣教事工者。
    三、升格為堂會者。
    四、教會主動提出終止。

    第八條 凡於執行計畫期間升格為堂會或營造為特色教會者,予以獎勵;獎勵方式由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決議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需經原住民宣教委員會通過後施實,修改亦同。

  3. 原住民傳道事工人力物力資源平台。
  4. 各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與平地各中會夥伴宣教之連結。

(二) 原住民都市宣教傳道事工:

  1. 都市宣教陪伴方案
    (1) 鼓勵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在都市開拓教會,總會補助每月15,000元為事工配合款。
    (2) 協助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媒合與其他中會/族群區會之教會簽訂宣教夥伴關係。
    (3) 開拓區域牧者成為總會、中會/族群區會宣教事工推展的夥伴,並參與總會、中會/族群區會舉辦之靈性形成,教會發展與事工更新研討會。
    (4) 年度活動:視經費餘絀情況,每年九月前舉辦都市宣教陪伴方案事工研討會。
    (5) 實施細則辦法如下:

    第一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以下稱本委員會)為積極關心原住民都市之教會整體發展,特別以「都市宣教陪伴方案計畫」(以下稱都陪方案)名稱訂定,設本實施辦法辦理申請補助。

    第二條 派任都陪方案牧者,須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傳道師。

    第三條 本委員會協助媒合與各中會/族群區會及本宗非原住民教會簽訂宣教夥伴關係。

    第四條 都陪方案以各中會/族群區會為補助單位來執行本辦法;各中會/族群區會每期申請一間,若有中會/族群區會未申請者,其名額可讓其他中會/族群區會申請,只限一間。

    第五條 陪伴教會與該會簽訂都陪方案之年限為補助依據;一期最少一年最長四年。

    第六條 本委員會補助款每一個月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一年為十六個月;每半年撥款一次。

    第七條 申請單位結案時應提出結案報告書,經中會/族群區會審查後提出;結案前一個月內繳交,逾期未繳不得再申請,待補繳後再行申請。

    第八條 申請教會每年提出宣教事工報告書給中會/族群區會(由牧者提出)。

    第九條 都陪方案牧者成為總會、中會/族群區會宣教事工推展的夥伴,應參與總會、中會/族群區會舉辦之靈性形成,教會發展與事工更新研討會。

    第十條 申請單位應完成雙方教會陪伴方案協議,再與本委員會簽定都陪方案協議書。

    第十一條 都陪方案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致使無法繼續,申請單位應向本委員會提出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協議書一式二份(本委員會一份、中會/族群區會一份)。

    第十三條 本辦法需經本委員會通過後,開始施實,修改亦同。

  2. 原住民都巿宣教研討會:
    (1) 舉辦都巿宣教長執訓練會。
    (2) 培育都巿宣教人才。
    (3) 研擬都巿宣教個案策略。
    (4) 每年舉辦一次都巿宣教研討會。
  3. 都巿宣教資源平台。

(三) 配搭事工:

  1. 傳道委員會
    (1) 列席傳道委員會會議。
    (2) 推動新眼光讀經運動。
    (3) 建立國內夥伴教會。
    (4) 發展國外宣教事工。
    (5) 傳道師的養成與分派。
    (6) 審查道碩畢業生傳道師受派資格。
    (7) 年度活動:
    協辦南神、台神、玉神道碩新生聯合退修會。
    協辦傳道師職前訓練會。
  2. 台灣基督教福利會(TCS)第16屆書記董事。

二、教社事工

(一) 原住民政策研究
因應立法院法案審查相關原住民法案及在地議題提出政策性的建議與行動策略,相關法案如:原住民族自治法(草)、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相關子法)、國土計畫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與利用條例(草案)、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原住民族文化與語言政策(原住民語教會獎勵辦法)、原住民族選舉制度、原住民教會土地等議題。

(二) 草根組織

  1. 透過在地議題連結全國各族群投入草根運動與組織,促進成立各民族議會。
  2. 透過城鄉宣教運動(URM)、中性第三者(TPN)、及開放空間技巧(OST)課程,培育原住民部落及教會草根工作者和解決衝突的人才,強化在地自主性的能量,促進台灣社會轉型正義。
  3. 結合總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及原住民大專中心規畫原住民大專的城鄉宣教運動(URM)訓練。
  4. 因應各項在地議題,以教會為主體,機動性培訓、組織在地自主性組織。

(三) 國會遊說

  1. 針對不利原住民之法案,組織在地原民族人,形成壓力與遊說團體。礦業法/亞泥、國土法/土地、能源政策/核廢。
  2. 串連具備本土意識及關心原民各政黨之立法委員,監督並促進有利於原住民之法案及議題之合作關係。
  3. 強化監督政府不當劃設原住民傳統領域等議題。
  4. 倡議並遊說有關原住民原鄉教會土地就地合法化。
  5. 監督並鼓勵原住民立法委員全力支持「族語教會」各項友善的政策。
  6. 針對高齡關懷(長照2.0)提出多元文化敏感度的照顧量能及原住民族自主與尊嚴的長照體系。
  7. 結合原住民各黨派立委,盡早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子法。力促並監督即將執行的「國土計畫法」及立法院正排審的「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與利用條例(草案)」能夠符合在地原住民應有的權利。

(四) 原住民議題關懷

  1. 反核議題-持續關心並參與達悟、南田、太魯閣、南澳鄉核廢料設置永久廠址之抵制行動。
  2. 積極推動「原住民部落再生能源」之建置與開發。
  3. 協助並促進各原住民族部落議會之運作與結盟,進而成立民族議會。
  4. 針對原住民土地利用與保育,監督並遊說立法委員修定侵害原住民權利的相關法案,並強力反對財團大肆過度開發(BOT)原住民土地案。
  5. 促進台灣原住民轉型正義,監督並修訂「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
  6. 制定並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子法。
  7. 關心「新城鄉亞洲水泥不當展延開發案」、「地利村開發礦產案」等。
  8. 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強化原住民族自我認同及主體史觀。
  9. 監督並修訂「長期照護服務法」適用於原住民族實況,提出多元文化敏感度的照顧量能及原住民族自主與尊嚴的長照體系。
  10. 天災緊急救援與安置/政策監督與批判並建構靱性部落-自主救災模式。關心「永久屋」之住民和各項權利。
  11. 關心2026年全國九合一選舉,結合教會與NGO共識,各地舉辦地區反賄選並支持國家台灣立場之候選人。
  12. 強化各族群母語之推廣,並結合政府友善的族語推展政策與辦法,共同振興族語。
  13. 教導、協助教會信徒認清中共(統派)認知作戰並有能力辨別詐騙團體滲入部落社區及國家台灣。
  14. 召開「台灣根源:國家、原住民族(族源)及土地之認同研討會」。

(五) 研討會、出版及宣導活動

  1. 原宣法人業務管理及相關法令研析。
  2. 原住民部落農產資源盤點暨有機食品概念研討會。
  3. 出版「福音與社會——台灣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之信仰反省」
  4. 舉辦「台灣原住民地區反賄選說明會」。

(六) 原宣產業發展事工

  1. 原住民部落農產資源盤點:針對原鄉部落進行田野調查,建立部落農產資料庫,內容包括產物品項、產量、良率與當期市價。建立報告乙份供產發人員參考。
  2. 推動有機食品概念事工。
  3. 產銷履歷推行:建立並推行產銷履歷制度。
  4. 原住民部落農產資源盤點暨有機食品概念研討會。
  5. 設置並充實原宣產發網絡平台內容。

(七) 原宣法人及勞健保事工

  1. 教會建物保存登記整理。
  2. 辦理各教會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承租事宜。
  3. 辦理屬下教會處分業務。
  4. 辦理屬下教會土地及建物產權整合。
  5. 辦理勞健保經辦人員研討會及在職訓練。
  6. 辦理原住民中會財團法人在職訓練。
  7. 辦理進用人員申報所得稅事宜。
  8. 辦理屬下教會公部門申請案件。
  9. 協助屬下教會辦理文化健康站計畫。
  10. 分區辦理原住民教會不動產管理研習會。
  11. 因應牧者申報所得稅,辦理中會、教會會計人員實務研習會。

(八) 財務委員會共同辦理原住民社區發展中心:

  1. 社福事工
    (1) 卑南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2) 長濱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3) 台東縣成功鎮樂齡學習中心
    (4) 原住民部落老人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
    台東市石山部落文健站
    卑南鄉賓朗部落文健站
    成功鎮豐田部落文健站
    成功鎮麒麟部落文健站
    成功鎮芝田部落文健站
  2. 產業事工
    (1) 經營知本原社恩典小屋
    (2) 規畫原社靈修園藝體驗區
    (3) 協力PCT原宣產業發展事工推展與行銷平台

三、教育事工

「福音為本、文化為底、族語為基石」的事工核心,推動各面向之原住民教育事工。

(一) 族語文化推動事工:

  1. 每年8月原住民族教會日:鼓勵會友努力提升族語能力,並收集各族群的族語詩歌、聖經故事及神話故事,編集成冊,使各教會有更多元的詩歌材料。
  2. 教會聖禮典手冊翻譯與編寫:由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主導,與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合作逐年編寫與設計各族群傳統節期教會與禮拜手冊。
  3. 母語繪本與生命教育(文化素材)教材:由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主導,與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合作逐年編寫與創作母語繪本與閱讀教材,並推廣到原住民教會與部落。
  4. 推動全民原教之落實,以促進所有教會認識、尊重原住民族文化而推動的教育政策與運動。
  5. 出版有關福音與文化、文史故事、社會議題研究、母語兒童聖經及原住民兒童夏季教材等的書籍。

(二) 原住民兒童教育事工:

  1. 原住民兒童主日學師資培訓營:為各教會主日學師資提供可學習並培養教學基本素養的課程活動。
  2. 原住民兒童主日學輔助教材研習營:為使主日學教材更在地化,結合各族群文化人才,編撰原住民主日學文化輔助教材。
  3. 族語百節經文:與教會公報社會合作,使主日學有豐富的教材使用。

(三) 原住民青年教育事工:

  1. 原住民青年信仰扎根營:藉由觀察在地部落的文化活動,以及深度的信仰、文化議題探討,促使原住民青年人信仰能真實扎根於基督裡。
  2. 原住民青年查經培力營:結合各中會族群區會青年幹部,共同來籌畫原住民青年的查經營,藉以推動教會青年人查經的運動。
  3. 統整各中心、各地方教會的人才資料庫,以此連結各方面的專業師資,一起共同來陪伴原住民大專青年的求學時期。
  4. 原住民青年裝備課程:辦理多元之裝備課程以培育本宗原住民青年更具開闊之教會觀及宣教視野。

(四) 原住民大專事工:

  1. 強化原住民大專中心與所在地的地方教會及中會聯結,使教會能參與在大專青年服事的行列裡。
  2. 原住民大專聖經信仰生活營:由總會原住民大專學生中心召集大專青年一起討論聖經與信仰,交流信仰經歷與建立情誼。
  3. 原住民大專青年聯合運動大會(原專盃):由總會原住民大專學生中心主責,透過運動類型的活動來活絡各中心學生的情感,並藉此來邀請各校新生來參與中心團契。
  4. 山風原住民大專學生清寒獎助學金方案:為關懷原住民大專清寒學生設立之事工;每學期每人5,000元,名額10名。

事工行事曆

事工項目 地點/主責同工
7-9 族群區會事工研討會 屏東/Rii Taljimaraw
5-9 第四屆原住民青年查經培力營 玉神/Rii Taljimaraw
9 第70屆第2次委員會 總會事務所
15 原住民事工奉獻主日
11-13 原住民中會/族群區幹部總幹事傳遞事工研討會 台南/Sudu Tada
12 第71屆第1次委員會 總會事務所
8-10 原住民小型教會暨都市宣教陪伴方案分享會 高宣/Sudu Tada
9 第71屆財原宣、財原住董事會第1次會議 總會事務所/Omi Wilang
22-24 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總幹事事工研討會 台東/Sudu Tada
23-24 第71屆原住民都巿宣教研討會 崇光中學/Sudu Tada
2 全國原住民教會日 Rii Taljimaraw
3-5 國土計畫法:原住民部落、土地發展之影響與挑戰研討會 台中/Omi Wilang
18-25 原住民青年信仰扎根營 嘉義/Rii Taljimaraw
27 原住民大專青年聯合開學禮拜(大專中心辦理) 全台/Rii Taljimaraw
10-12 第14屆原專盃 高雄/Rii Taljimaraw
13-14 原宣勞健保經辦人研習會 台中/Omi Wilang

12-13 全國原住民主日學教材備課培力營 高雄/Rii Taljimaraw
20-22 第三屆原住民主日學教師退修會 台南/Rii Taljimaraw
24-25 原住民產業發展事工研討會 北投/Omi Wilang

1 第71屆財原宣、財原住董事會第2次會議 總會事務所/Omi Wilang
2027.2.18 第71屆第2次委員會 總會事務所
年度事工

【傳道事工】

  1. 舉辦原住民普世人才訓練,推動南島民族宣教之事宜。
  2. 研擬可行的宣教方案,特別是都市宣教。
  3. PC(USA)道學碩士生獎學金。
  4. 七星中會雙連教會小型教會牧者生活補助金平台。

【教社事工】

  1. 監督國家政府針對原住民各族群集體權利及土地之各項議題。
  2. 促進各族群成立民族議會。
  3. 辦理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所屬下教會土地及建物產權整合。
  4. 辦理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產業發展事工。

【教育事工】

  1. 建置原住民教育發展資源,如人力、經費、策略等等。
  2. 整合原住民教會教育各類教材的出版。
  3. 促進原住民大專事工與中會/族群區會教會的合作。
  4. 每學期發放山風原住民大專學生清寒獎助學金事宜。

【共同事工】

  1. 原住民事工奉獻主日(2月15日)請安報告。
  2. 原住民教會傳遞事工研討會。
  3. 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春季/秋季議會請安報告。
  4. 輔導與協助各族群區會宣教事工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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